近日,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查获了酒驾司机周某,令人震惊的是,周某竟然4年被查4次,其中两次酒驾、两次醉驾,简直是拿生命当儿戏。
10月16日,河东交警大队民警在东兴路与安居街交会处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一辆灰色“帕萨特”轿车沿东兴路由北向南驶向执勤点,驾驶员周某在看见执勤民警后突然将车开进了附近的沿街商铺门前,这一幕恰巧落入了执勤民警眼中,民警随即赶到将周某查获。此时,周某浑身散发着一股酒气,可当民警问周某是否喝酒了时,周某却矢口否认。于是,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2mg/100ml,为酒后驾驶。
就在民警要求周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周某却拿不出驾驶证。民警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周某竟是个“惯犯”酒司机。原来,他曾在2017年因酒后驾驶被河东交警大队查获;2018年又因醉驾被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查获,驾驶证也因此被依法吊销;2019年再次因醉酒驾驶被河东交警大队查获。这次已是周某第4次因酒驾被查,这次他不仅属于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还属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他也因此被依法行政拘留且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针对周某“记喝不记罚”,屡次酒驾、醉驾不知悔改的行为,河东交警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其进行了深刻的警示教育,希望他能在血淋淋的交通事故中吸取教训,不要再以身犯险,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
(记者 梅鲁生 通讯员 陈佳梅 姚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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