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太仓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应报送年报的市场主体为137272户,其中个体工商户88206户、企业4863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36户。截至目前,已有1000余户各类市场主体完成了年报申报。
据了解,凡是2021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均应在今年6月30日前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年报申报。
近年来,太仓不断完善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未及时申报年报或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面临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银行开户、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工作中被予以限制或禁止。(记者 顾志敏 周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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