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为保护渔业资源,促进闽江水域生态文明建设,3月1日起闽江流域进入禁渔期。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实施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闽江流域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区域:水口库区闽清境至长乐区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包括乌龙江)。
按照规定,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已布设在水中的网具应在3月1日前自行收回,禁渔期间对布设在水中的网具一律按无主物予以拆除、销毁。(记者 蓝瑜萍 通讯员 陈哲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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