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南京江宁宏运大道双龙大道路口,正在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于某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民警拦了下来。按照法律规定,于某将被给予20元的罚款。
而当民警将于某的身份信息输入警务通后发现,于某在今年1月3日已经因为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处罚过一次。按照法律规定,第二次未佩戴头盔的要给予50元??睢?/p>
据了解,当时在路口执勤,发现于某没有戴头盔,就问了他的身份信息,输入平台查询,系统提示他在1月3日因同样的违法行为已经被处罚过一次。”当时民警好奇之余,就问了于某,对方也承认了已经是第二次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被查了。
不仅如此,南站交警中队的民警在现场还查获多名骑行电动车的市民未戴头盔。这些市民称,确实知道佩戴头盔宣传了多少次,也知道骑车要戴,但因为嫌麻烦才没戴。
对此,民警表示,现在市场上的头盔的价格在正常范围内,基本都能接受,且能在危险时刻保命。与其抱有侥幸心理冒险骑车上路,不如早点购买佩戴好安全头盔再上路行驶。安全头盔是骑行者的一道生命防线,请市民们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戴盔出行。(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广告服务| 建站服务| 联系我们
中国焦点日报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2005074号-20,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