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开车送小孩去上学,我以后骑车接送小孩,一定遵守交通法规,做个文明守法好市民。”近日,因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而被民警截停的胡女士听到民警决定开警车将她儿子准时送到学校时,非常感动,并向民警作出承诺。
当天早上7时30分,共青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民警在城区范围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交通秩序大整治。10分钟后,胡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执勤点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胡女士搭载了一名小男孩,身着小学校服,背着书包。
民警见状,当即告知胡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相关规定,详细讲解违法驾驶的危害性,希望她从安全角度出发,守法文明骑乘。胡女士称,着急送小孩上学,希望交警网开一面。考虑到小孩上学快迟到了,执勤民警决定先开警车带她将小孩送去学校。
交警提醒,交警执法不是为了处罚,愿大家与安全同行,树立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良好交通习惯。 (王才秀 刘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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