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清三河 治六水”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污水管理工作,防止传染病传播,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近期,南陵县卫健委联合县检察院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和24所口腔诊所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置工作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送情况;二是各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配备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留存仪器设备及消毒产品的索证材料,是否定期对处理后的污水取样检测等。
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发现,各镇中心卫生院及部分口腔诊所已按规定配备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但有个别卫生院工作人员对医疗污水处置工作流程不熟悉,消毒、加药等登记工作做得不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医疗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使用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及医疗废物处置不当等问题,县卫健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通过本次专项联合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医疗废物、污水处置单位的法治意识和主体责任,规范了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医疗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下一步,南陵县卫健委将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污水的监管力度,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长效联动机制,规范医疗污水的管理消毒检测登记等工作,切实防止污染环境危害健康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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