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药品监管局收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提交的“非首次申报”,分别是此前已获批准的贝纳利珠单抗预充式注射笔、磁力可控延长钛棒,均于受理当日批准、发件。据悉,这是《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指定医疗机构非首次使用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申报指南》发布后的一次生动实践。
据了解,“非首次申报”分为两种情形:指定医疗机构申报本机构已获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申报资料由9项减少至4项,承诺审批时限为1个工作日;指定医疗机构申报已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目录的药品医疗器械,申报资料减少至5项。较首次申报审批时限而言,非首次申报的申报材料总体减少50%,审批时限平均缩短56%。(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粤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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