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下发通知,明确自2022年8月1日起,降低地方铁路货物运价上浮幅度,最高浮动幅度由10%降为5%,下浮不限。
省发改委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应坚持用户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变相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不得要求用户接受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企业网站及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记者 王佳丽)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广告服务| 建站服务| 联系我们
中国焦点日报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2005074号-20,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